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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追回我的4000块钱?
怎样才能追回我的4000块钱? 在去年9月底,一个广东的朋友向我借钱,于是我分四次给他打了4000块钱,现在我问他要钱,他说他只借了我500块钱,其他的不是他借的,并且说他的卡也在那段时间丢了.我的很郁闷啊!我现在想起诉他,不知道给他打款时的收据算不算证据呢?我现在在上海,必须去广东法院起诉他吗?
   希望好心的人,能给我出出主意,怎样才能收我的辛苦钱;虽然钱不多,只有4000块,但那是我的辛苦呀!
   我在这里谢谢啦!
2011-04-09 14:31 feng51……(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09 14:47
最好录音才能起诉,单纯凭汇款凭证起诉有难度,是的,要到广东起诉。
2 王琪翔律师  2011-04-09 14:49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打款票据可以作为证据。一般法院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3 王全安律师  2011-04-09 15:08
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说,你的到广东法院起诉!打款票据可以作为证据。另外,你如果要起诉的赶早,避免错过诉讼时效了!
4 110网律师  2011-04-09 16:12
这个可以在上海起诉的
你这个属于合同纠纷
合同履行地以及被告所在地都可以
由于你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借个他钱的
上海就是合同履行地之一
可以在上海起诉
这个最高法院有专门的司法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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