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法权益能的到保障吗 “朋友”借了我的钱10万,是我打工几年挣的。因为说急需,借出去后迟迟不归还。属于个人借款,但借款时对方提供了他作为法人代表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查证属实),借款时说打入的是对方妹妹的银行账户,称其妹妹是公司会计(这未经证实),但有对方借据,还款日期等,我能要回本人的欠款吗?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请律师专家指点,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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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9 12:46 杨松强(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徐璐律师 2011-04-09 12:51
既然有借条,你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立案之后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可来电咨询。
立案之后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可来电咨询。
2 李军律师 2011-04-09 14:21
先搞清楚是个人借款还是公司借款;
然后起诉要求返还,有可能的话,进行财产保全。
应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然后起诉要求返还,有可能的话,进行财产保全。
应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3 110网律师 2011-04-09 14:58
可以起诉对方,同时进行财产保全,如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4 110网律师 2011-04-09 16:25
这个简单。对于借贷,越复杂的反而越简单。根据你的叙述,我有很大的把握帮你要回来。可以风险代理,胜诉收费。
5 袁文祥律师 2011-04-09 19:51
可以!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6 110网律师 2011-04-10 19:14
您好:
有借据你当然可以起诉解决 但要注意时效
起诉后你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欢迎来电咨询
有借据你当然可以起诉解决 但要注意时效
起诉后你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