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1、1998年以前该农户有地,但因为农业税、农产品价值不高的问题抛荒逃税,2005年二轮土地承包完善时既没有提出书面申请放弃承包权也没有办理延包手续,现在该农户想要回自己的地,请问该如何处理?
2、1998年后没有缴纳农业税,对土地进行抛荒,是否可以作为推论05年他放弃承包权不具有承包资质的原因?
2、1998年后没有缴纳农业税,对土地进行抛荒,是否可以作为推论05年他放弃承包权不具有承包资质的原因?
2011-04-08 21:46 孙卫华(江苏-常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4-08 22:12
只要你还是那村的人,就有权要回承包地,未缴纳农业税是另一个法律关系.如果你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土地承包权,那么未缴纳农业税和"抛荒"都不能成为剥夺你土地承包权的理由.第五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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