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应该得到赔偿! 我是今年7月份在工作时间扭伤了腿,当时没在意只是认为很简单的扭伤就贴了几张膏药就认为好了。同事们都知道我扭伤了腿。在这期间我一直坚持工作,但接下来的日子腿偶尔会疼,我认为是太累了一直也没去医院!一直到年底决定还是去医院看看,医院确诊为半月板撕裂!需要做手术进行治疗!我现在已经做完手术了,现歇病假在家中恢复。
现在单位不承认工伤,我决定个人申请报工伤!我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如果申请下来我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申请不下来,我还想继续工作会影响我续劳动合同吗?
现在单位不承认工伤,我决定个人申请报工伤!我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如果申请下来我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申请不下来,我还想继续工作会影响我续劳动合同吗?
2011-04-08 15:21 ms1230……(天津-红挢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4-08 22:39
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2 齐志龙律师 2011-04-08 15:43
您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向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确定
3 孙新律师 2011-04-08 16:13
肯定影响。。。。。。。。。。。。。。。。
4 王德民律师 2011-04-08 17:57
可找单位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
《工商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商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 韩委志律师 2011-04-08 20:58
应当现行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6 孙新律师 2011-04-09 16:21
你在工作中受伤,当时没有发现或没有意识到严重性,现在发现的可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此事你与单位发生矛盾,单位有可能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结束。但如果工伤成立,单位还是要按工伤的规定处理,不能擅自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