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9年来广州工作,2014年单位开始给交住房公积金、现单 本人09年来广州工作,2014年单位开始给交住房公积金、现单位发文说给补交2008年1月至2014年3的住房公积金、但要降至1%给补交!请问这合理吗?
2015-07-08 22:46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5-07-08 23:06
不合法的!
相关法律问题
以前的工作单位未给本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可否要求该单位补交?
1个回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原工作单位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0个回复我离职了住房公积金卡未发,单位叫我去附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注销
0个回复母子不在一个单位工作,都缴纳住房公积金,母子同使用公积金贷款买一个房子
0个回复本人在广州买社保要,要在广西买房子,住房公积金可以拿出来吗
2个回复本人从06年9月开始在一国营单位一直工作,从08年开始做业务员到现在2015年
1个回复我在一家校办企业工作了13年,今年单位迫于压力给我交了住房公积金,请问之前12年的能否向单位要补偿
0个回复你好,我在广州一公司工作了5年,公司是未帮我们买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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