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几岁的男从牢房出来不久,因工具发生口角,又爆打老年妇人 在工地上由于工具而发生口角,对方三十几岁的男性,先骂对先把我方近五十岁的女性压倒在地,用脚踢合使全身软组织不同程度的挫伤,当时我方有报当地110,可结果警方只对我方进行记录,老板为维护工期,支走凶手。请问老板应付什么责任
2011-04-08 00:06 弱示群体(湖南-娄底)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08 15:49
没什么责任
还不构成犯罪,只需承担医疗费就行了。
还不构成犯罪,只需承担医疗费就行了。
2 110网律师 2011-04-09 12:05
没达到轻伤,只是民事纠纷最多也只是治安处罚,建议详情与本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