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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原告在上海,被告在合肥,原告在合肥起诉当地法院手里判决后
我想咨询下,原告在上海,被告在合肥,原告在合肥起诉当地法院手里判决后 我想咨询下,原告在上海,被告在合肥,原告在合肥起诉当地法院手里判决后,由于当地法院执行不利,原告还能在上海再次起诉吗?
2015-07-08 10:43 ask201……(上海)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07-08 12:31
一事不再理,无法再次在上海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5-07-08 10:51
我国法律规定,一事不再理,无法再起诉了。
3 颜培卿律师  2015-07-08 10:53
一事不再理,不能再次起诉
如果你觉得当地法院执行不利的话,可以投诉执行法官
4 代雨庭律师  2015-07-08 11:01
一事不再理,无法再起诉。
5 高永峰律师  2015-07-08 11:12
不可以再行起诉。从执行不利上找原因。
6 袁文祥律师  2015-07-08 11:34
不可以的!
7 原丹律师  2015-07-08 11:42
一事不再理,不能再次起诉
如果你觉得当地法院执行不利的话,可以投诉执行法官
8 李军律师  2015-07-08 11:51
不可以
9 110网律师  2015-07-08 11:55
不行的,,,,,
10 颜莉萍律师  2015-07-08 12:27
不能,一事不再理。
11 张向锋律师  2015-07-08 12:41
原告不能在上海再次起诉。
12 张鹤生律师  2015-07-08 18:38
一事不再理,不能再次起诉。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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