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电视台暗访扭曲事实侵权吗? 在保护当地品牌的情况下,有个别的经销商有不正当销售方式。而我行并没有售假,而实实在在的介绍了--本产品是按照这个“当地品牌”的模样加工而成的,但并没有当作这个“当地品牌”销售,也已经告之消费者,就这样给电视台暴光了,怎么还变成了售假的不法经销商?这样侵权吗?商家的名誉权如何捍卫啊? 这给我行造成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谢谢,帮忙解答。
2009-06-18 21:59 来顺茶行(山东-青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童云清律师 电话:18073630386 2009-06-18 22:19
品牌与产品不配套,就是售假。电视台不构成侵权。
2 110网律师 2009-06-19 17:46
你说的信息较少无法给你正确判断,建议电话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