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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方面的问题 (急)
房屋租赁方面的问题 (急) 情况是这样的
我们有四个人一起和“我爱我家”租了一套房子  在还有三个月的时候其他合租者走光了(因为合租者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和协议) 
但是在签合同的时候我爱我家的销售人员只要求我一个人签了字(销售人员知道是合租)
现在我无法再独立承受整套房子的房租 两个月押金又全部是我的
“我爱我家”是否可以没收我所有押金  “我爱我家”是否有责任
急  谢谢了
2009-06-18 21:24 王琪(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6月18日 21时30分
因为合同是和你一人签订的.在法律上,你应当承担房屋租赁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出租者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由你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产生的损失,你有权向和你合租的追偿.
2 童云清律师  电话:18073630386  2009-06-18 21:35
     只要没损坏设施,押金不能没收,但房租是要交的。
3 倪振杨律师  2009-06-18 21:47
谁签合同,谁就是合同约定权利义务承载人。
4 110网律师  2009-06-19 08:32
你可以经其同意转租出去,这样“我爱我家”就不可以没收你所有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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