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合同与无购房资格买家签署后,买家要求主体变更加上有购房资格的配偶名字 深圳二手房合同与无购房资格买家签署后,买家要求主体变更加上有购房资格的配偶名字,业主有权拒绝签署并使合同解除吗?这样构成业主单方违约吗?对方强调家庭名义买房,过户时房产证上会有无购房资格的那位买家姓名吗?如果拒绝签署主体变更,对方无法贷款,这是属于业主的违约责任吗?或者买家事后要求合同上加有购房资格的配偶姓名,业主可以拒绝吗?
2015-07-06 07:40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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