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屋继承问题~~~~~~~ 我爷爷奶奶有4个小孩,爷爷在10年前去世,奶奶今年初去世了,我爸是老大,后面是3个姨,我奶奶从一早就说房子是给长孙的(也就是给我),由于家里亲戚都默认,所以没有走过正式的程序去公证。但现在奶奶走了,我二姨又不肯把房子公证给我或者我爸了,按正常的继续顺序,应该我爸和三个姨平等分的。现在我们一家已经搬进了奶奶的房子,如果2年内三个姨妈没有提出诉讼,是不是之后就不能申请平分财产了?还是要20年后不提出诉讼才没有权利平分? 另外我想问问,如果这中间他们四个子女万一有1个遭遇不测风云,房屋是由另外3个人继承,还是由她的子女和另外3个人平等分?
2011-04-05 08:55 800001……(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4-05 10:41
诉讼时效是20年,可以诉讼解决要求继承。
2 110网律师 2011-04-05 09:24
财产没有分割,她们的起诉时效长达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