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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妻子代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房主妻子代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于去年买一房,房产证上只有男房主一人名字,当时因房主在深圳,就由他妻子代签购房合同,最后房主本人回珠海完成过户,首期款打到房主本人账户,收据也是由房主本人签名。但现在因户口迁移问题发生纠纷,原房主拿到全款后几个月都迟迟不肯迁走户口,当时合同上有明确约定迟迁户口违约责任。但我手上的合同是他妻子代签,又未办理委托公证。我如果想维护自己权益,可否诉诸法律途径?由他妻子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当时在交易大厅过户合同倒是由房主本人签名,但那是中介搞的阴阳合同,购房款远远低于实际购房款,而且我也未曾留意是否规定违约责任。如果我要打官司,合同以哪一份为准?我有无胜算把握?
2011-04-04 20:40 qIg3061(广东-珠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04 22:06
以实际的合同为准,因房款收据是房主本人签名,故合同有效,构成表见代理。不管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利于你。起诉时可将二人列为共同被告。
2 110网律师  2011-04-05 08:25
可以起诉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1-04-05 10:17
1、阴阳合同,审判一般会根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确定权利义务;
2、根据你目前所讲得情况,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尽管是由其妻子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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