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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押金,工资等问题
试用期内押金,工资等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于年初进入一家公司任助理一职,负责人员招聘这块。当初进公司签订的是入职协议,规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是2500+奖金,但是要交押金,并且协议只有公司一份,上面规定招聘人数要达到8人。
   过了几天,公司把我调到了另外一个办公室,在那个办公室我发现有执照,于是我就问以前那个办公室的,他们都说在那个没发现执照,而这时候我才发现我没有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据,押金条也在协议上没给我。我只有自己写的工作记录,还有后来办公室里的公章。
   我想问的是:1.我该如何证明自己的员工身份,因为能证明的材料都在公司。  2.如果我在使用其内辞职,公司是否应该退还我押金?  3.试用期辞职,工资该找哪个办公室的要? 他们以没能完成招聘任务不给工资怎么办?
     以上就是我的案例,期待您的答复 ,谢谢!!
2011-04-03 09:14 aqswqq……(上海-虹口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03 09:19
委托专业人士办理
2 110网律师  2011-04-03 10:37
1、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就可以辞职。
2、辞职的,可以要回押金及实际工作日的工资。
3、向公司主张,而不是所谓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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