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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可以扣我的定金吗
卖房人可以扣我的定金吗 我在2010年12月看了一套私人转让的经济适用房,双方谈好价格,口头约定尽快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交了10000元定金。可后来催问中得知卖方的丈夫早年去世,而卖方的户口未及时变更,现在一直未能变更,我一等了3个多月了,我可以取消交易吗,对方可以从我的定金里扣除手续费吗?
2011-04-03 03:32 znQ6787(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4-03 07:27
答:出卖人违约应当双倍返还你定金;你有违约不能够索要支付的定金;因此,需要看你们之间签订合同的约定。特别提示:经济适用房满5年才能够上市交易,规避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双方应当各自返还占有。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4-03 21:59
如果是因为对方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对方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都没有责任,应该全部返还定金,如果是你的责任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定金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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