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即将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 本人06年9月在金晖车站修理厂当学徒。当时厂长应与我一年学满,能独立了,就开始计件。计件后才签合同。(07年10月我已能独立工作了)。但是等到08年5月才能签合同。08年5月原来是和车站签的3年劳动合同。我属于客车公司修理厂员工。08年7月修理厂就被顺德老板承包了。本来我从事的岗位是汽车电工。前几天顺德老板不要这么多电工了,就减了我和我啪档出来。当时并没有提前通知我们。就安排其他岗位。现在的岗位和我以前做电工的待遇差很多。加上我合同现在到期了。车站愿意和我续签合同,但是如果不续签,不知道有没有赔偿。
如果有赔偿,我应该用什么依据向公司索赔?麻烦能给我举些案例出来吗?如果公司不妥协,公司将受到怎么样的处罚?还有我应当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麻烦大家了,谢谢。
如果有赔偿,我应该用什么依据向公司索赔?麻烦能给我举些案例出来吗?如果公司不妥协,公司将受到怎么样的处罚?还有我应当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麻烦大家了,谢谢。
2011-04-02 18:27 qq3861……(广西-梧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4月03日 15时48分
1、如果单位不续签,属于合同终止,不是支付赔偿金,而是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1-04-02 21:01
可以要求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