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时被解雇,应该怎么赔偿 我是2008年4月--2011年12月份签的“合同工”合同,有买社保与医保
1 现在公司要中止合同,前提是我没有犯任何错误,应该算公司违约吧。
我的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会怎么赔付。涉及到新旧劳动法交接实施的问题,不知道该怎么算清楚。是不是应该有补偿金或赔偿金。(是否需要新旧法结合使用,请帮助我写清楚。)
2 他有提前一个月有书面通知的话(只口头通知了),是否可以要代通知金。
3、经济补偿金是怎么算出来的,依据是哪条。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
解雇的原因是由于项目的结束,没有其他的项目可干。
1 现在公司要中止合同,前提是我没有犯任何错误,应该算公司违约吧。
我的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会怎么赔付。涉及到新旧劳动法交接实施的问题,不知道该怎么算清楚。是不是应该有补偿金或赔偿金。(是否需要新旧法结合使用,请帮助我写清楚。)
2 他有提前一个月有书面通知的话(只口头通知了),是否可以要代通知金。
3、经济补偿金是怎么算出来的,依据是哪条。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
解雇的原因是由于项目的结束,没有其他的项目可干。
2011-04-01 11:51 文328(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4-01 13:29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可要求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