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权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标使用合同,甲公司取得乙公司的商标使用权,为期三年合同约定不能转给第三人。请问:一、甲公司是否能委托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使用该商标进行对外宣传?需要经过乙公司同意么?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代理人是否属于第三人呢?二、若三年到期后,乙公司收回商标使用权,丙公司若仍在使用该商标替甲公司宣传,甲公司是否构成侵权呢?
2011-03-31 08:27 angry2……(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3月31日 10时36分
你好!
需要经乙公司同意;
丙公司属于第三人;三年到期后继续使用需要经乙公司同意,否则构成侵权。
需要经乙公司同意;
丙公司属于第三人;三年到期后继续使用需要经乙公司同意,否则构成侵权。
2 朱君秀律师 2011-03-31 08:39
答:1、需要经过乙公司同意;2、是的;3、不是;是代理人;4、是的,期满后不能够继续使用。
3 李军律师 2011-03-31 11:32
1、 以甲公司名义宣传是可以的;
2、侵权。
2、侵权。
4 姚艳艳律师 2011-03-31 12:53
你好,1、需要经过乙公司同意;
2、属于;
3、是
2、属于;
3、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