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 产权 户口问题 您好!请问: 1、使用权转产权时,产权上登记名字,(有户口的)无一例外的都有权利登记在产权证上吗?如果其10几年来从未居住过,现已结婚他处有房,也非当前户主的直系亲属关系也需让其登记在证上吗? 2、倘若事实却是是有权登记,请问在这样原则(不让其登记在产权上)下,有何种较为妥当的处理方案? 3、如果其目的就是单纯为了户口动拆迁,最终其名字未登记在产权证上,假设我要出售产权房屋时,是不是还需其签字方可出售?(即使其名字不在产证上)实质是假设我出售房屋实质不对其构成损害?谢谢您的解答,辛苦了!
2010-10-27 13:08 aTx873(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27 13:19
购买时需要他签字同意并写上产证,除非他放弃产权,或者你们直接买断他的权利。但若当时放他户口进来时就做好了协议,则按协议办。
2 袁文祥律师 2010-10-27 13:54
1、只有作为同住人才享有购买权;2、可以主张其为空挂户口;3、产权和户口分离的,但出售时他不迁户口,下家不讲究也是没问题的!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准确回复,避免咨询事实不清,造成误导,律师将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
3 代雨庭律师 2010-10-27 14:33
使用权转产权时,需要同住人签字同意,同住人是有规定的。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