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婚前与婚后财产 我们买了一套私人房子,19号已经付款10万<共12万>这10万元包括我老公自己的3万,我向我姐夫借的1万<直接汇入我老公帐号>,其他都是我老公借.付款合同上面都是我老公一人名字.我们21号登记结婚.我想在房产正上加我的名字,我老公同意,可是那老板不愿意,我们可以强烈要求吗?这算外我劳工的婚前财产?
2009-06-15 10:53 兰兰123(湖南-永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童云清律师 电话:18073630386 2009-06-15 19:32
夫妻协商加上你的名子以后就少了很多麻烦哟。
2 110网律师 2009-06-15 10:58
房产证上加不加名字是你们自己的权利,和老板有什么关系?而且,如果你的产权证领取在结婚证之后,该房子应该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不管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
3 110网律师 2009-06-15 15:50
建议与律师面谈详细情况。
4 110网律师 2009-06-15 22:31
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该房子你出了钱
5 110网律师 2009-06-16 22:52
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以结婚登记时间为准,之前的为婚前个人财产,之后的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能够证明为确是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也可认定为共同财产;因此,建议如下:一是最好能够在共有人上添上你的姓名;二是进行财产公证确认为夫妻共有;三是确是婚后购买的和办证的,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人袁伟民,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湘杰律师事务所;手机:13574750986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E-mail:975626121@qq.com, 毕业于湘潭大学,本科学历;办案经验丰富,稳妥可靠,竭力维权,有理必胜!视当事人为亲友,将其委托的法律事务当自己的事务办理,担任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的法律顾问,社会评价良好,愿广交天下友,实现互利双赢。
非诉业务:担任各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及个人法律顾问,申诉复议、调解仲裁、调查取证、律师见证、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
诉讼业务:民事诉讼: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伤事故、债权债务、房地产、医疗事故、征地拆迁、保险理赔、建筑工程、股权纠纷、产品质量、物业管理、名誉侵权、触电事故、权属争议、人身损害;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
特别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债权债务、房地产纠纷。
本人袁伟民,专职律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湘杰律师事务所;手机:13574750986 QQ:975626121 办公室电话:0730-6289591 E-mail:975626121@qq.com, 毕业于湘潭大学,本科学历;办案经验丰富,稳妥可靠,竭力维权,有理必胜!视当事人为亲友,将其委托的法律事务当自己的事务办理,担任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的法律顾问,社会评价良好,愿广交天下友,实现互利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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