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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了一个女朋友,两个月不到就双方父母见面确立了关系,女方父母要求我给十万块钱
认识了一个女朋友,两个月不到就双方父母见面确立了关系,女方父母要求我给十万块钱 认识了一个女朋友,两个月不到就双方父母见面确立了关系,女方父母要求我给十万块钱,我给了,到现在女朋友走了,一切通讯都断了,她父母的意思是我对她不好,钱不会退给我还要找我要赔偿,这样合理么?我那钱还能要回来么?
2015-06-27 19:13 ask201……(广东-中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开宏律师  2015-06-27 19:19
不合理,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给了她父母十万块钱,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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