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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财产分割问题!
二婚财产分割问题! 我母亲在天津和一位男士登记结婚 大概在1999年 南方有一平房,后共同生活2年后因家庭不和带我姐离开天津去了沈阳,现在我姐要用户口本登记结婚,南方不同意,我母亲要和这个男人离婚,想问下,那个平房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么?还有就是,那个男人向我们要赔偿,那那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我们已经起诉,南方说 要想离婚得给他钱,我们该如何辩护?
2011-03-29 16:22 VfL3747(天津)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3-29 17:22
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时平分,不需要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1-03-29 16:27
平房如是男方婚前就有的是其个人财产。否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3 韩委志律师  2011-03-29 16:46
是否能够分割该房产还需要结合婚后的实际情况而定,因此建议直接与律师联系帮您处理为好。
4 王德民律师  2011-03-29 17:11
共同财产是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而且房屋应当是私产。
5 孙新律师  2011-03-29 21:02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男方无权索要钱财,女方有权向男方索要生活困难救助金。
6 孙新律师  2011-03-29 21:04
男方要赔偿没有道理,但房子如果是男方婚前就有的,不会有你们的份额
7 孙金刚律师  2011-03-29 21:57
如果平房你母亲婚后购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8 孙新律师  2011-03-30 09:29
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主张无法律依据
9 孙新律师  2011-03-31 11:26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你的案子,我可以帮你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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