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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婆2010年去世,留下一处房产,也留下了一个大难题。恳请各位解答。
我外婆2010年去世,留下一处房产,也留下了一个大难题。恳请各位解答。 我外婆有五个子女(外公早已去世),其中我小姨家境最差,夫妻双双下岗,靠给人打零工度日,如今一家三口租住别人十几平方的房子,我母亲想把我外婆留下的房子让我小姨买下。但是,我另外的一个姨和两个舅舅却要把房子卖给其他的人,这样他们可以多卖点钱,就这样他们和别人签了协议,并且协议中还有要在两年后才办房产过户手续(他们双方是想看看以后的政策是否会有变化,想节省一笔手续费)。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教大家,请大家帮帮忙:
1、他们和别人签的协议中,只有他们三个(或一个人代表)签的字,我母亲和我小姨    没签字(而且也不同意),这份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2、两年后才办房产证过户,是否合法?
3、这份协议公证处是否给办理公证?
4、如果公证处办理了公证,会有什么样的后遗症?
2011-03-28 23:28 寒夜孤独(安徽-蚌埠)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3-29 00:01
有个问题,“你外婆留下的房子”是何意?你外婆还分健在吗?你外公去世后,他的财产即成为其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非经全体继承人合意,其继承人无权单独处该共同财产。二年后办理过户,即二年内卖受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转移公示的效力,无法对抗善意的第三人。这种约定不违法。公证处不会公证的, 因为没有遗产分配公证。
2 卢佩伟律师  2011-03-29 10:42
你另外的一个姨和两个舅舅与买受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此份协议不予公证。建议当面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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