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联系不上了怎么办? 我与妻子2010年元月结婚,结婚时给女方家送聘金30000元整,加上结婚用家俱等花了七万多。这些钱都是姐姐借来的。2010年5月我和妻子一同去西安打工,一个月后,由于我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独自回家了。回家后,我在家与妻子还电话联系着,她对我不工作有很大看法,后来干脆我打电话她就不接了,还让她的朋友不告诉我她的去向,最后我联系不上了。直到现在已快有一年没有联系了。我曾去她娘家问过她的去向,她家长说也不知道。我姐借人的钱还不上,现在我想离婚,不知能请求她家赔偿吗?
2011-03-28 20:22 qTE7344(陕西-渭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3-30 14:33
你要求她赔偿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也不会支持。
2 孙新律师 2011-03-28 20:39
你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她不到庭,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3 康治斌律师 2011-03-28 21:2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除此以外,男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男方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女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满十周岁的孩子,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4,抚养孩子是他的法定义务,他不支付抚养费的,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你要求她赔偿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也不会支持。
6,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你生活困难的,你提出离婚的同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除此以外,男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男方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女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满十周岁的孩子,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4,抚养孩子是他的法定义务,他不支付抚养费的,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你要求她赔偿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也不会支持。
6,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你生活困难的,你提出离婚的同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4 2011-03-29 11:04
有结婚证,不退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