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撞到个精神有问题的流浪者。怎么处理?? 律师,你们好,我想问一下:6.17号晚上23:54左右撞到一个精神有点问题的流浪者,且这个人不是本地人,这边的人都听不懂她说话。这个人我估计是间歇性的精神有问题,有时候还能沟通,但是直到现在所有人都问不出她的名字和任何的信息。现在的问题是我给她交了钱去动手术,都推进去手术室了,后来推出来医生说她本人不愿意做手术,而且最无语的是她今天把打吊瓶的针头那些全都咬掉了。这种情况 我应该怎么办?现在车也被交警队扣了,我去问警察碰到这个人,我应该怎么办 ,警察也说没办法。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一打工的。也没钱了,我找保险公司,他们说你这个事不好办,没有身份证的。我真的无路可走了,请问律师 我该怎么办呢?谢谢了
2015-06-23 19:33 zoomli……(福建-莆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5-06-23 19:33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