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临时雇工在锯上工作,不甚左手受伤,左手食指、中指自近节指间关节离断,残端可见马蹄型缝合痕分别为2 我家临时雇工在锯上工作,不甚左手受伤,左手食指、中指自近节指间关节离断,残端可见马蹄型缝合痕分别为2.0×1.8cm、2.3×2.5cm,食指、中指掌指关节屈、伸功能受限。伤者事后做了法医学鉴定,鉴定结果为:依照GB/T16180-2006《职工工伤致残等级分级》g)七级18)之规定,左手食指、中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达伤残七级。
此结果是否附合规定,赔付应为多少钱最为合理?我家为农村。
此结果是否附合规定,赔付应为多少钱最为合理?我家为农村。
2009-06-11 20:13 yunyun……(黑龙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周泽高律师 电话:13767991248 2009年06月11日 21时52分
如果按照雇佣关系赔偿,要考虑受伤者的户口、责任大小等因素。
2 张仁东律师 2009-06-12 07:48
该鉴定合理。
3 110网律师 2009-06-16 00:31
具体细节建议面谈处理,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处理,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为您维权 13836111361,1580460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