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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因牵扯三金三乱政策,大足法院违法拍卖我们唯一房屋.
10年前因牵扯三金三乱政策,大足法院违法拍卖我们唯一房屋. 10年前 因牵扯(三金)政策,我们欠**的钱,**欠国家的钱 .我家唯一的房子被法院强制执行了.李通过一些手段买到了我们房子 后面房子被李买走,但他却一直办不到房产证,至今房产证都是我们的.3年前,我们写信,通过很多渠道,然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了裁定书说的是我们与(三金)政策无关, 而且说的大足法院的行为违法了,并撤销了重庆一中院跟大足法院的裁定。由于房子现在李还在住着,然后大足法院要求我们申请国家赔偿,现在已经拖了接近3年了。

我想问的是:象这种情况可以执行回转吗?因为那是我们唯一的房屋,肯定是想要房子.而不是国家赔偿.
2011-03-25 23:32 544819……(重庆-大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3-25 23:51
对于善意第三人,不可要求执行回转。
2 孙新律师  2011-03-26 01:04
你们可以起诉李腾退房屋,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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