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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产权前几年前法院错判,房屋价值以当年还是以现在价值为准?
离婚房屋产权前几年前法院错判,房屋价值以当年还是以现在价值为准? 离婚房屋产权前几年错判,现发回重审,那么房屋价值以当年为准还是以现在价值为准?
2010-11-08 20:43 xhyf00……(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11-08 20:49
答:重审时,参照现在的评估价或者参考价分割。
2 陈晓云律师  2010-11-08 20:59
以现在的价值为准。
3 110网律师  2010-11-08 21:53
应该以现值为准。如果双方愿意以双方认可的价值为准,那么,就按当事人的认定为准。
4 110网律师  2010-11-08 21:54
问题没有解决,当然是按现在的价值,如果不按现在的价值,会更加不公平。
5 110网律师  2010-11-08 22:58
参照现在的市场评估价
6 110网律师  2010-11-08 23:39
用现在价值计算。但如果双方都要求按原值判的, 法院可以按原值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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