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办理土地证需要哪些手续 我与我丈夫与2004年5月结婚,2004年7月伊宁市土地局与我和丈夫签订了房屋拆迁合同书,有我和丈夫的签字,2008年5月19日伊宁市土地局办理了一份00976号的土地使用证,该证土地使用人为我丈夫,共用人是我,2008年5月19日伊宁市土地局有办理了一份相同编号的土地证但删除了共用人我,2011年元月我才知道这件事很气愤,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将供用人删除,请问各位专家我将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2011-03-25 15:32 JKW1397(新疆-伊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3-25 18:26
你可以问土地局为什么在未经你知情的情况下,把你从共有人中删去。要求他们恢复,如果无故不恢复的,可以向政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