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问题 我是天津华源时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员,今年三月份一天中午在食堂吃完饭回车间途中不慎被掩在泥泞里的玻璃条划伤脚面,导致左脚脚趾两根肌腱断裂,术后在家休养。工伤期间所有治疗费用厂方全部承担,但是据厂方一名主任讲在工伤期间的工资每天只有十五元,劳动法不是规定工伤期间工资照付的吗?请问厂方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不符合我该如何维权。
2011-03-25 08:26 guxing……(天津)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3-26 15:22
不符合规定,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1-03-25 08:31
应当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应当照发。
3 韩委志律师 2011-03-25 08:33
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4 孙新律师 2011-03-25 08:53
不合法
5 赵亮律师 2011-03-25 10:00
认定后工资正常发放
6 孙新律师 2011-03-25 12:1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7 孙新律师 2011-03-25 15:55
工资根据伤残等级在医疗期按照工资的70%,75%,80%计算
8 于海英律师 2011-03-27 10:59
不合法,原工资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