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下关于房屋产权证的问题 我刚买的2手房子, 142个平方,土地使用证是原房主的名字,房产证已经过户 有人说不过户土地使用证也行,我想问一下不过户,假如以后我房子要卖是不是不能卖?或者拆迁有影响?还有我看到上面写的是划拨,卖家书写了承诺书,说明了此房屋的使用权归本人,如拆迁补偿金与他无关,归我所有,他的是单位分的福利房,现已退体,有单位的公章。这样的承诺书有用吗,要是过户时是不是要交很多土地出让金?需要交多少啊?咨询知情人!万分感谢!
2011-03-23 21:35 刘郭(湖北-咸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23 22:07
我国前几年房改时,对福利房,公房归个人所有的。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由单位缴纳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各省做法不一。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不是太多,你142平方米的房子,楼房要按楼房的层次多少再分摊面积。也就是13平方米大概。就是个人缴纳,请你不要犹豫,缴纳后办理土地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