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征地问题 您好!我们家是东营农村,大部分的地属于盐碱地,分一二三等级,一级地收成最好,基本上二三级地,没有多少收成。今年我们乡打算征收一片一级地建小学(现在的小学时个逸夫捐款的楼),之所以想重新建小学是为了跟初中挨起来。征地的价格是一年每亩600公斤粮食,这个价格实在是太低了,与负责的人协调无果。请问这样的事情怎么处理呢?国家在这方面有什么法律约束吗?
2011-03-23 20:30 Moi3332(山东-东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查仲来律师 2011-03-23 21:26
对基本农田的征收,有严格的规定及程序,对征地补偿的标准,依据当地的生活条件及经济发展状况,来确定。一般可要求,对该块土地,进行评估。
2 110网律师 2011-03-25 12:25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