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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事宜
离婚事宜 我妹妹,重庆人,嫁到了安徽4年余,生一男孩,4岁。一年前办理结婚证,转了户口等。我妹因为和他们厂一男关系较好,他老公便怀疑他们有染。于是,每天对她拳脚相加。妹难以忍受,也解释不通,于是离家出走,也不敢再回去。这种情况如果离婚的话,如何起诉?可否在重庆起诉?(因为在安慰起诉的话,怕她老公对她不利)
2011-03-23 16:54 eUT3409(重庆)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3-23 16:56
应该在户籍所在地起诉。
2 乔春长律师  2011-03-23 17:08
需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1-03-23 17:57
由被告住所地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 110网律师  2011-03-23 18:25
你妹起诉的话,应到你的妹夫(被告)所在地(即安徽省)基层法院起诉。
5 陈爱洲律师  2011-03-24 08:17
你好,需要到被告住所地起诉。
6 李同红律师  2011-03-24 23:33
在户籍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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