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在幼儿园意外受伤,幼儿园除医药费外,还应赔偿吗? 2010年12月10日,下午4:45,一名两岁半工半的幼儿说要上厕所,他的班主任就跟他到厕所,帮他脱裤子,然后在旁等候,等小孩上完厕所,老师叫他起来准备帮他穿裤子时,小孩才走一步就摔倒在地上,结果右前额缝了三针。幼儿园已负了全部的医药费,但家长现要求幼儿园赔偿小孩的营养费,家长的误工费,家长要接受小孩额头上多了个疤痕的精神损失费,还有小孩因为这疤痕将来不能当兵、不能考飞航员,甚至不能娶到老婆的损失,从法律途径,这件事能怎么处理呢?
2010-12-17 23:18 GwH4204(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17 23:24
有权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构成伤残的,还可要求支付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
2 欧学文律师 2010-12-17 23:36
所有的赔偿都必须要有充分的单据证明的,否则可以拒绝
3 110网律师 2010-12-18 13:10
可以诉讼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