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 我和房东签的是三年合同.但是还没住够一年现在房东要我搬出,也没给我书面通知。合同上最后一条是这样写的(再租赁期未满时,甲方要收回房屋或乙方提出退房,应提前一月通知对方,租金按月计算,剩余租金和押金退还给乙方) 不知道这样他们算不算违约。而且我只住了11个月甲方还不怎么愿意退还我剩余的房费。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如果我起诉他有多大把握赢。
2011-03-22 19:44 shidiw……(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3-23 20:56
胜诉的机率很大。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3-22 20:39
你胜诉的可能性极大。
3 康治斌律师 2011-03-22 20:59
该问题,我已在一对一咨询中给予详细回复,请查阅,不重复。
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4 2011-03-23 07:10
能赢。
5 2011-03-23 14:21
你好,只要合同约定明确,你可以诉讼要求房东返还房费及押金,胜诉几率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