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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万源是市公司上班,是去年十一月份进去的,由于公司说生意差,无故解雇,没有任何书面通知
我在万源是市公司上班,是去年十一月份进去的,由于公司说生意差,无故解雇,没有任何书面通知 我在万源是市公司上班,是去年十一月份进去的,由于公司说生意差,无故解雇,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口头说第二天就不用来了。我有点不服气。按劳动法来说是不合理的。我找经理理论。他说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我上班6个多月现在这种情况应不应该得到,赔偿。因赔偿几个月的工资啊!
2015-06-18 08:00 ask201……(四川-达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5-06-18 08:03
答:存在事实上的 劳动关系,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各项保险、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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