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欠工资和托欠综合保险 我是2009年4月1日和公司签订合同,工资是1200元,有提成,我上到当年月12月初,公司托欠我3个月工资,分别是4月和5月11月还有综合保险是4月和5月,因为几个月不给开工资造成我没经济来源没办法生活就没去上班,现在公说我之后没上班是旷工,而且说现在已经超时,不给开工资。我因该怎么样维护权益
2011-03-22 17:23 翁新蓉(上海-松江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22 17:25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详细可来电咨询。
详细可来电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1-03-22 17:32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发工资和补交综保。
3 110网律师 2011-03-22 17:33
你好,如果你此后一直未主张过工资,可能会因超过劳动仲裁时效而无法通过劳动局或法院主张权利.但针对社保一项,是可能通过社保机构来解决的,并没有时效限制.
4 110网律师 2011-03-22 17:35
你好!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共支付拖欠的工资并补缴保险,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12333.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共支付拖欠的工资并补缴保险,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