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退休是违法的吗? 我同事从事文职工作,2010年1月29突然接到局里面通知叫退休,但是她年龄才45岁,并且不在111个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范围内。之前局领导没有跟她谈过话,她本人也没有签过同意退休协议,事后得知全是领导代签。请问局里代签字的领导算不算违法?该如何解决?望指点!谢谢!
2011-03-22 13:28 Nlf5553(广西-北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潘学平律师 电话:13737216352 2011-03-23 01:10
请问局里代签字违法
2 110网律师 2011-03-22 14:19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由此可知,你同事从事文职工作,她年龄才45岁,现在退休是违法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由此可知,你同事从事文职工作,她年龄才45岁,现在退休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