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好,我在2005年12月入职公司至今,因为公司长期上十二小时的班 各位律师,你好,我在2005年12月入职公司至今,因为公司长期上十二小时的班,我也没有得到劳动法里面所规定的工资倍数。而且在2005年5月20日合同期已满,公司未给我签订合同,我应该怎样去争取我应得的合法权益和赔偿。而且不仅仅是我个人,现在是想以集体的名义去争取。请问现在需要什么证据?需要我们自己去找证据吗???
2015-06-16 23:24 ask201……(广东-梅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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