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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局举报后,对方以无劳动合同公司无人躲避劳动局上门解决
向劳动局举报后,对方以无劳动合同公司无人躲避劳动局上门解决 本人在某小公司任职四月,每月都是向老板索要数次工资才给发放,且时有金额不足。因事辞职,对方拒付17日工资,本人向劳动局举报后,对方以先支付部分工资要我撤掉,否则以无劳动合同公司无人躲避劳动局上门解决。本人与公司无合同,无保险。无工资表工作证等,但持有公司的经济往来账目和一些工作记录。问依靠劳动局我能否拿到所欠全额工资。
2011-03-21 23:10 OCn4151(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3-22 06:53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2 陈晓云律师  2011-03-22 09:28
可以。还可要求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补保险或保险赔偿,因此辞职还能要求离职的经济补偿等。
3 李同红律师  2011-03-22 11:16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4 赵亮律师  2011-03-22 14:04
1,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或作相应经济补偿。
3,工作记录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
4,拖欠工资单位应当及时发放,同时你可以主张拖欠工资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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