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业主联 2004年买房时,房管局让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所以钱交给开发商。开发商开了收据给我,收据上是开发商的章。2005年开发商将钱交到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中心开出了业主联,叫开发商给业主。但现在开发商说没有义务给业主。我至今拿不到业主联。我现在应该跟维修基金管理中心要票据吗?因为毕竟钱入了他的帐。我的业主联上盖的公章是维修基金管理中心
2011-03-20 16:54 加菲猫mm(河南-郑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20 17:07
协商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1-03-20 21:34
如果是一张总额票据而不是每个业主单独的,则只能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