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商利用广告欺骗购房者 我有个朋友,买了套商品房。房地产开发商在广告中说该商品房有花园,其印制的“XX苑首期预售房型面积表”和“XX苑一、二期预售加收系数总表”载明一号楼一、二单元的一层A、B室的花园面积为30平方米,在花园加收系数2%。但是,这些资料没有作为合同附件,合同中也没有提到花园的问题。而现实商品房也没有这30平米的花园。现在我朋友已经签了预售合同书,没有签出售合同。请问如何解决?房地产开发商应否承担什么责任?
2009-06-07 21:29 汐柔(浙江-杭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6月08日 10时14分
广告对于开发商来说是要约,你朋友签订了预售合同,这个广告就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了30平米的花园开发商就是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退房。
2 陈友铭律师 电话:13777466325 2009-06-07 22:28
售楼广告的内容对开发商有约束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