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东莞一鞋厂有一42岁工人,刚来十几天就旷工3天,第四天上班晚上加班到九点半 我家东莞一鞋厂有一42岁工人,刚来十几天就旷工3天,第四天上班晚上加班到九点半,部门主管叫他下班,他说把手机这点活弄完,就一分钟就晕倒了,然后送医院抢救就是有心跳没呼吸,最终没抢救过来就死亡了,我想问这样的话我们工厂有责任吗?构成工伤吗?如果要赔付的话大概需要多上钱?
2015-06-12 14:09 ask201……(广东-东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谈自成律师 2015-06-12 14:21
如果他是因为疾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那是属于工伤,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个责任还是很重的,建议你这边委托律师处理。
2 雷衍祥律师 2015-06-12 14:26
属于工伤。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公司要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