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以购房合同不再有用为由拒绝退还,请问专家,我该怎么办? 我通过10年按揭的方式在河南新乡工商银行贷了5万元购房款,该工商银行以预抵押的方式将我的购房合同(购买一手房时与房地产开发商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取走(没有出具预抵押证明),现在,我已办妥房屋权属证(房产证),准备办理正式抵押,但该工商银行以已经拥有房产证,购房合同就无用了为由,拒绝退还我的购房合同,请问专家,有了房产证,购房合同真的就没用了吗?工商银行的这种说法有根据吗?
我认为购房合同是我购房的重要凭证,在办好正式抵押后,我依然想索回我的购房合同,因为我认为合同上有许多有关房子的重要信息,但该行以合同不再有用为由拒绝退还,请问专家,我该怎么办?急!急!急!谢谢。
我认为购房合同是我购房的重要凭证,在办好正式抵押后,我依然想索回我的购房合同,因为我认为合同上有许多有关房子的重要信息,但该行以合同不再有用为由拒绝退还,请问专家,我该怎么办?急!急!急!谢谢。
2009-06-05 09:48 董华夏(河南-新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6-05 09:51
你应该拿回你的合同,合同中的约定,是你日后产生纠分的处理依据
2 刘泽华律师 2009-06-07 13:21
既然购房合同没用,抵押是否也无效呢?恐怕工行不会认为无效吧?只要重新办理抵押,就应返还原购房合同,否则不必重新签订抵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