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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能帮我想想办法!
希望大家能帮我想想办法! 希望大家能帮我想想办法!我创立公司时缺少资金,10天前跟朋友借款4万元,但朋友要求占我一半股份,当时是协商好他不作为公司股东而以背后投资人身份,现朋友要求一定要以股东身份出现在公司股东章程内,我决定另外想办法,决定退还他的借款,并以2000元算作这10天的利息补偿,朋友不肯,该怎么办呢? 备注: 借款时无借条,无签任何协议。 他的银行账号我知道,能不能通过银行账号转账然后通知他呢??
2011-03-17 03:40 Uly691(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1-03-17 09:02
以静制动
2 110网律师  2011-03-17 09:02
可以通過銀行賬號打賬的方式還款並通知其本人。
3 赵莉莹律师  2011-03-17 14:33
方法可行、
4 110网律师  2011-03-17 18:52
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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