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违反合同强收物业费 本人在2008年购买一套住房,因为是一楼当时购房合同上注明“一楼和顶楼业主免15年物业费”。2010年房屋出租给一家公司办公和居住两用。今年物业公司突然提出要收物业费,理由是业主本人居住可以免物业费,出租出去就必须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还说购房合同是和开发商签订的,不是和物业公司签订的(注: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属同一家公司)。请问物业公司这种行为是否侵害了我的权益?
2011-03-16 14:14 hanxue……(甘肃-兰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3-16 19:09
按违约责任执行,或起诉。
相关法律问题
不交物业费,就不给房屋钥匙,业主不能收房,物业公司违法吗?
4个回复物业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登记通知书是在2007年2月份,和业主签订合同是在2007年4月30日,签合同用
2个回复物业公司变更名称后用原公司名称与业主签合同,那么此合同可否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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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复物业公司以多数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终止对小区的服务
1个回复合同纠纷:物业公司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可拒交管理费吗?
1个回复合同到期后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不发工资吗?公司可以要求罚款,有没有罚款标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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