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拆迁安置法律咨询
关于成都龙泉“青龙湖”工程征地拆迁赔偿的问题
关于成都龙泉“青龙湖”工程征地拆迁赔偿的问题 我是成都龙泉十陵镇人,一直居住在农村,在96年由于母亲单位转正把户口转入居民户口,后结婚、生子老婆孩子都只能上居民户口,现一家五口都成了居民户口,在2006年由于政府修建“青龙湖”工程需要拆迁。到拆迁办了解情况后说根据政策我们不属于安置对象,只赔付我们房屋的赔偿,也就是房屋面积每平方300元算。而父母在其所单位没有享受过任何的房屋安置。长期以来,我们都居住在农村这仅有的房子里。其他地方无任何房产,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政府对我们的赔偿合法吗?
2015-06-07 00:24 张老幺111(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6-07 10:41
您好,
各地标准或政策都不尽相同
农村土地征收需经省级以上政府审批
城市房屋征收要符合规划和公共利益
经营用地/房,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如补偿不合理或非法强拆,
建议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法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孙新律师  2015-06-07 09:09
您好,你们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收集不合理的证据,起诉或向上一级反映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