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经办人和收条的经办人不一致,收条有效吗? 我的一个朋友向投资担保公司借了45万元钱,经办人是A,但是钱是从B手里拿到的,后来还钱的时候因为要遵循谁手里拿的钱就还给谁,就还给B,并且B写了张收条,写明了前借条作废,钱已经收到,落款什么都有的,可是因为借条当时没有拿回,请问这个投资担保公司或者A还有权利拿借条来问我朋友要钱吗?
2011-03-14 15:01 同同芮芮(江苏-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3-14 15:05
不排除A再要钱,但如收条能证明钱已还清的,无须再还款。
2 110网律师 2011-03-14 23:36
可以要的,但是你可以拿着收条反驳对方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