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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您好律师:我向您咨询,我妹妹1997年结婚,连同户口迁入,婚后居住在男方家中的平房,生一男孩。2002年平房搬迁,分得楼房多处,其中一处约80平方米,房产证登记在男方名下,现两人因家庭暴力,我妹妹申请离婚,不知房子她能分到多少。(原平房产权属于男方父母,现楼房房产证是男方,男方手里有一其父母的赠与他个人的协议)
2011-03-14 10:55 李雪颖(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3-14 10:56
可以要求均分共同财产。
2 赵江涛律师  2011-03-14 10:58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3 陈晓云律师  2011-03-14 11:00
户口在,应得分得房产。
4 孙新律师  2011-03-14 11:10
有户口在,应当分得一定的房产。
5 谷友军律师  2011-03-14 12:15
赠与协议要是说明仅赠与男方一人的,该房产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但拆迁中应有女方的一部分补偿。
6 李同红律师  2011-03-14 15:09
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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