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已在法院立案,咨询开庭事宜 我是今年3月18号骑自行车呗一私家车给撞了,交警判对方全责,我是左肩脱臼,休养了一个月,我月工资1950,是今年1月份开始工作的,事发当天对方带我去医院了,以后都没有管过我,等我的病期结束后,找她要钱,她就一直态度蛮横的推脱,说要等保险公司确认后再给我报销药费,忒欺负人的!我就在海淀法院起诉她,现在已经立案了。本来6余额日久要开庭了,谁知道保险公司搞错了,昨天又去重新改正,重新立案,现在又要等一个多月才能开庭!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案子在法院开庭是什么样的程序,是简单的程序还是很复杂的?我有劳动合同、单位请假证明、医疗费发票(700)、交通费(170),在诉讼中我还提出营养费(2000)(有超市发票)、精神损失(3000)。因为我经济上很困难,看病花了很多钱,所以还没请律师,我这种情况开庭的话需要请律师吗?还是有这些证据就可以了?如果开庭了对方没有到,法院有什么措施可以帮我?
2009-06-02 09:19 凡凡(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赵江涛律师 电话:13031008678 2009年06月02日 11时06分
要收集交通费、营养费发票
2 孙新律师 2009-06-02 18:05
交通费要有证据,营养费需要医院的证明,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3 110网律师 2009-06-02 21:18
1、建议你请律师。2、如果确实困难,建议你申请法律援助。3、法律是很专业的,开庭也是千变万化,这里很难有针对性详细回答。
4 孙新律师 2009-06-03 20:06
你的问题不是几句话能说清楚的,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