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意外死亡的问题. 由于我外婆已经81岁且因病行动不便,我家特请了一个护理进行24小时看护,但今日早约6时~7时间起床后,正在梳头时突然晕倒,其后约20分钟后120到场,抢救约30分钟后宣布无效,人已死亡,死亡原因初步判定为‘猝死’。但据该护理及其家人自述无心脏病史。
现在想咨询下,关于赔偿及责任的事宜。
现在想咨询下,关于赔偿及责任的事宜。
2009-06-02 08:42 zsc112……(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电话:13957965616 2009年06月02日 09时18分
猝死,是自身原因造成。不能要求他人赔偿!
2 110网律师 2009-06-02 21:36
没有心脏病史也可能会发生猝死,心肌梗塞在老人身上比较多见。如果看护没有过错的话,不承担赔偿责任。